关于对2021年度学生科技创新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教通(2022)90号

2022-09-06 12:14:39 时间:2022-09-08 阅读: 杨多云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2021年度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顺利开展,进一步规范学生课题立项工作的管理,根据学院相关管理文件要求,现对2021年度学生科技创新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请相关教学单位通知到各项目负责人。

1.各项目负责人依据课题进展情况,如实填写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表(见附件2),并附阶段性研究成果材料,提交至各教学单位负责管理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的老师处各教学单位收齐纸质(需签署教学单位意见、一式一份按附件1顺序列序)和电子版材料文档名以系院为单位统一规范为列序号+项目名称,例如01基于虚拟平台的学生学费收缴信息B/S管理系统,于9月28日前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务处不接收学生或指导教师个人单独提交材料。

2.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小组,对中期成果材料进行检查。

3.根据中期检查结果,对按计划完成阶段性研究,预期成果明确的项目,按照《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为项目负责人匹配课题资金。

各教学单位负责教师联系方式:

教学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地点

自动化系

刘童老师

010-61225803

明德楼411

通信与信息工程系

张亚男老师

010-61227556

明德楼21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王锦老师

010-61228449

明德楼310

经济管理系

张艳芳老师

010-61228450

明德楼408

艺术与传媒学院

林强老师

010-61227112

行知楼426

基础部

黎明珠老师

010-61227038

明德楼337

外语系

宁瑛琦老师

010-61228442

明德楼233

 

附件1:2021年度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评审结果名单表.doc

附件2: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表.doc

 

 教务处

2022年9月6日